笑話一則:

  一對新手爸媽正沉浸在初為人父、初為人母的喜悅中,一切都是那麼有趣,唯獨為了小孩要跟爸爸姓、還是要跟媽媽姓爭論不已,以下是他們的對話:

  媽媽:「小孩是我懷胎十個月生出來的,是我(雙手輕拍)肚子裡的一塊肉,我(手指前伸)為了生他受盡折磨,他當然要跟著我姓!」

  爸爸:「你有用過球場邊那台24小時亮著燈,會吐出各式飲料,形狀像是書櫃一樣的機器嗎?」

  媽媽:「廢話,誰都知道那是自動販賣機啊!」

  爸爸:「那麼我投兩個硬幣進去,它掉出一罐飲料,請問這罐飲料是我的還是販賣機的?」

  媽媽:「。。。」


  民法親屬編1059條有關子女姓氏之規定,自2007年5月23日起修改為「由父母書面約定」,不再以「從父姓」為原則。但大部分父母仍以傳統觀念或傳宗接代等理由而選擇從父姓,(更大的理由會不會是不知道有從母姓的選擇呢?)

  可自由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,當然是社會進步的表徵。民眾可以根據家族、手足的狀況,有更多的空間自由決定小孩姓氏,甚至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單單只是你情我願。習俗歸習俗,法律歸法律,兩者不會綁死在一起。


  牛奶收集周遭朋友在生活中的對話,重新詮釋小孩姓氏的現代版意義。瞎編了婚前、婚後兩段模擬劇情如下:

  結婚前的甜蜜約定:

  男友:「哈泥~蜜月之後妳就把工作辭掉,愛幹嘛就幹嘛,愛去哪就去哪,我一定(眼神發亮)把你給養得白白胖胖的,讓你在家裏當個全職貴婦。」

  女友:「討厭!我才不想要胖咧!」

  男友:「照這麼說,你是不想要當貴婦囉?」

  女友:「貴婦我是一定要的,至於肥胖,就留給你啦!只不過房子要登記我的名字,還有就是~~~小孩絕對要姓我的姓。」

  男友:「?!?!」

  女友:「我沒有工作就沒了收入,沒了收入就沒有保障,哪一天你變心了,我不就啥都沒有了!」

  男友:「(勉為其難)好吧,成交!」

  女友:「(伸出小指)要打勾勾,蓋印章!」

  不久,甜蜜的兩人成了恩愛夫妻,很快的有了愛的結晶,轉眼間,小孩也已經三歲了。


  婚後篇,故事一:

  小孩抱怨:「把拔~你每天一大早就去上班,都不在家裡陪我,只有睡覺前才唸一小段故事給我聽,你是壞把拔!你是壞把拔~~~」

  爸爸有口難言,在角落暗自啜泣:「我每天早出晚歸賺錢累得像條狗,週末還要洗衣、刷地、掃廁所,所有的辛苦都是為了供你衣食無虞,沒想到這樣也錯了要挨你的罵!」

  隔天下班回家,小孩一會兒遞鞋,一會兒遞茶水,一改昨日的不禮貌態度,只是眼神似乎還是冷冷的。

  爸爸欣慰的在心裡默念:「感謝貼心的老婆把小孩教得這麼好,化解了一場家庭危機,阿門!」

  沒想到這時小孩說話了:「把拔,我以後都不唸你了,你只要每個月有把『錢』帶回家就好了,有了錢我就不怕缺糖果和玩具!除了錢,我也無法期望你能再給我些什麼!」

  把拔動作瞬間凝結,額頭還多出了三條線:「聽到這句話,到底是該高興呢?還是心傷?」


  故事二,終於聽到真心話:

  一天,小孩聽了個關於生老病死的故事,哭紅了眼說:「把拔,把拔~我不要老!我不要老!我也不要馬麻老,老了臉會皺皺的,還會有老人斑,會變得很醜,最後還會死掉。我們家裡只要把拔老就好了,反正把拔只會賺錢,沒有多大的用處。等把拔老了,我也長大了,我就可以自己賺錢,不用靠把拔了。」

  如果看官是故事中的把拔,你會為小孩超齡的聰慧感到高興,還是會為自己的辛苦感到不值?


  故事三,暴力篇:

  小孩:「每次把拔和馬麻吵架,我都是幫馬麻罵把拔!」

  眾人無不震驚!


  姓氏不過是個單音節與象形圖案的組合,小孩的心之所屬才有實質的意義。就好像房子在法律上是屬於房東的財產,但是與真實生活有連結的人不是房東,而是房客。房東與房客,誰是真的主人?誰又是假的主人呢?

  回到姓氏的議題上,無論是誰主內、誰主外,小孩心裡認定的只有那位朝夕相處的保母,為了讓小孩的「另一位股東」心甘情願的付出,姓氏這個「假議題」會是一個不錯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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